(澳大利亚移民)从明天开始,只要你使用中国境内银行卡,在海外刷卡,无论是线下还是网购,只要单笔金额高于1000人民币,相关信息就会被自动上报!因为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不久前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汇发〔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2017年9月1日起,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向外汇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本来离9月1日还有几天,但中国外汇管理局8月3日再发通知,表示这套系统将于8月21日到8月31日试运行,等于生生把这个时间又提前了。
那这个通知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你在国外,用中国境内银行卡提取或者刷了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金额,外汇局都知道。采集范围为: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不含非银行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因此,境内银行卡关联的第三方支付(比如支付宝和微信)在境外交易不属于信息采集范围。而所谓的“境内银行卡”主要是指:境内发卡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发卡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另外,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只能说,这条规定生效之后,并不是说对个人消费能产生多大麻烦,但国家盯紧了你的钱袋子,在澳洲使用国内银行卡消费交易的过程将更加透明化,你买,我知道啊,你花了多少钱,我一清二楚啊!1000元人民币的限额也让很多人震惊,毕竟这数额折算成澳币,连200澳元都不到。刷卡买个名牌钱包或者服装,一双UGG,几罐奶粉……分分钟超过这个数啊!
据外汇局表示,该规定的颁布主要是为了“完善银行卡境外交易统计,维护银行卡境外交易秩序”。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可以看出银行卡已经成为个人出境使用的最主要的支付工具。而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有网友推测此次新规的出炉主要是为了监管具体消费内容,以防转移资产的行为,因为境外刷卡不占境外取现年度限额,大额度卡有时甚至可以通过刷卡购置房产等,还有些地下钱庄通过境内汇集人民币境外ATM机频繁取汇的方式从中牟利。如2016年10月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用用ATM机境外取款的案件,被告人徐某等利用自己及他人身份在温州、丽水等地农村信用社、民生银行、宁波银行等办理200余个银行账户用于买卖外汇。其中222个账户作为取现卡账户用于在澳门ATM机上循环取现,从中牟利。
所以在此也提醒出国党们,不要用国内卡频繁在澳洲取现,一旦涉及洗钱嫌疑,说不定连签证也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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