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法官小组:未成年移民必须经过法庭听证决定去留

2017-07-24
供稿人:西安澳星 联系方式:029-8938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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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洛杉矶时报》报道,美国第九联邦上诉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决,美国移民当局必须继续遵守1997年对未成年移民必须得到法庭听证的诉讼结论,那一结果为他们的拘留和释放确定了政策。

 

 

但在那次结案之后,国会通过涉及无人陪伴未成年移民的两部法律。联邦政府称,新法律已取代那一结论并废除他们必须经过听证的权利。但第九上诉法院不同意那种说法。

 

法官雷因哈特(Stephen Reinhardt)在裁决书中写道,“没有这种听证,这些儿童陷于官僚制造的困境,要靠(政府)所谓的仁慈和不透明的决策”来决定其命运。

 

弗洛斯对雷诺案(Flores vs. Janet Reno)的裁决要求在边境附近或其它地方被拘留、无父母任何一方陪伴的未成年必须经过保释听证。

 

听证要求给予未成年获得律师的权利,那是挑战政府对他们不利证据的机会,也给予他们对被关押抗辩的权利。

 

第九上诉法院提到政府拘留未成年移民数月、甚至数年不举行听证的例子,而他们的父母就在附近可以照顾他们。

 

在那些例证中,一个名叫赫克托(Hector)的少年15岁时被关押在加州长达480天,多数时间都是被监禁在约洛县(Yolo County)。但裁决中没有提到赫克托为何被逮捕。

 

赫克托描述约洛县那所设施为监狱,未成年被关押进囚房,睡在水泥板上。

 

在那16个月期间,赫克托没有得到律师,也没有人解释他为何被关押,尽管他妈妈在洛杉矶争取释放他。

 

雷因哈特还写道,联邦政府没有任何解释却在去年12月释放了赫克托,交给他妈妈监管。

 

该法院还提到,部分未成年宁愿被递解,也不愿意继续被监禁在没有家人的地方。

 

雷因哈特写道,无人陪伴的未成年面临在监狱无限期监禁、同意被递解并可能受到本国迫害的无奈选择。

三人法官小组维持洛杉矶地区法官多利·基(Dolly M. Gee)此前的裁决。政府可能上诉到第九上诉法院更多法官参加的法官组听证或直接上述到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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