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加拿大税务的税率之高是众人皆知的事情,为了避免缴税,很多永久居民都会选择各式各样的途径将自己变为“外国人”。但这样真的有效吗?实际上,就算你自愿放弃枫叶卡,转而投向“超级签证”,也一样跑不了给加拿大政府交税的命运。
加拿大税务局(CRA)近日发出公告,再次澄清无论身份状态是外国人还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一样需要每年按时报税缴税。这些条件包括在加拿大居住超过183天、住所信息、配偶信息以及子女信息。
很多拿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空中飞人”平时都在中国挣钱和生活,也没怎么享受过加拿大的福利,所以每年一想到要给加拿大政府报税交税难免心中不忿。因此很多这样的“永久居民”都选择放弃枫叶卡,转而申请10年“超级签证”。
他们认为这样一来可以继续在加拿大居住,二来也以“外国人”的身份免除了交税的义务。然而加拿大政府当然不会被我们这点小把戏捉弄。CRA表示,是否需要报税交税,并不是根据身份状态(resident status),而是根据居住状态(residence status)。这一词之差可大不相同。居住状态是通过居住关系(residential ties)来决定的,决定因素包括居住时间、居住地点(dwelling place)、配偶((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子女(dependants)是否在加拿大长期居住。居住地点不仅仅包括自己名下的物业,还包括租房等非自己名下的居住地点。也就是说,如果身份是加拿大非居民,但每年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超过了183天,且配偶和子女都在加拿大长期居住(例如读书/陪读),那这位非居民也一样属于税务居民,需要报税纳税。而如果本来纳税人就是加拿大居民,就更需要将自己的境内及境外收入全部报税。
从2018年开始,加拿大将与经合组织(OECD)的50个国家交换金融账户信息,其中就包括中国。明年开始,CRA将每年向合作国家提供相关国家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加拿大的金融机构也必须上报非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的金融账户信息。加拿大也和中国签署了税务协议,避免“空中飞人”们被双重缴税的同时,也防止偷税漏税的可能。CRA在判断个人是否需要纳税时,还会考量其经济和生活上与加拿大的紧密程度。有业内人士表示,就算“空中飞人”家庭其中一人没有住满183天,但其余居住关系条件都满足且也在加拿大有银行账户等经济联系,则未住满也会被视为税务居民,需要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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