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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签注和通行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港澳通行证:是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澳门地区的通行证件,类似于一本小型护照,有个人信息页、签注页等,它证明持证人的身份和前往港澳地区的合法资格。需由申请人本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办理时要提交居民身份证、符合标准的照片等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予以签发。也可在部分城市通过自助办证机办理。
港澳签注:是在港澳通行证上的签注信息,表明持证人可以以何种事由、在什么期限内、可以往返几次进入香港或澳门地区,是对持证人前往港澳地区的具体许可。可以与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办理,也可在通行证有效期内单独申请签注。除了前往出入境管理机构窗口办理外,还可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部分符合条件的还能通过网上申请,审批通过后可选择邮寄签注服务。
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一般为 10 年,未满 16 周岁的有效期为 5 年。
签注的有效期有 3 个月、1 年等不同类型,使用次数分为一次有效、两次有效和多次有效。如 3 个月一次有效签注,是指在 3 个月有效期内,持证人可前往港澳地区一次;1 年多次有效签注,则表示在 1 年有效期内,持证人可多次往返港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