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的意思是,美国政府要求其他国家政府把美国人在当地收入情况告诉美国,美国政府依此对其征税。这个事情前期推动的比较困难,但结果是非常好的,比如美国一开始找到瑞士,瑞士把所有美国人的存款信息都披露给美国,帮助美国征得了大量的税款,于是美国就要求其他国家也跟他签订信息交换规则。
两年前,OECD(经合组织)在澳大利亚提出用于指导参与司法管辖区定期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的准则,旨在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避税行为。
举例来说,中国和新加坡采纳“共同申报准则”(CRS)之后,某中国税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机构拥有账户,则该居民的个人信息以及账户收入所得会被新加坡金融机构收集并上报新加坡相关政府部门,并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交换,这种交换每年进行一次。理论上讲,中国税务部门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海外资产的收入状况。2015年12月,中国正式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2018年9月30日前,中国将与其他参与CRS的辖区完成首次辖区间的信息交换,以后年度也将每年定期进行辖区间的信息交换。
房产是否会被征税与CRS无关
经过前面的介绍,大家应该对CRS有一定了解,CRS主要追踪的是参与国公民在国外收入情况,并依据此情况向其征税。
问题中涉及的问题,之所以说不会征税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1)国外收入是要征税的,CRS主要是用于国外收入,显然国内房产不属于CRS管控范围之内的事情,所以这块不归CRS管理。如果你在国外有收入,这部分收入归CRS管。
(2)国内房产是否被征税也不是CRS说了算,CRS主要功能是用于信息互通,为征税做准备。国内房产一直传要开始征收房产税,但征不征、什么时候征都还没有定论,至少目前是不征税的。如果征税,也会按国内房产税相关法律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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